北京市公安局:居住证将设半年过渡期
来源: 时间:2016-01-22 11:29:30 浏览量:1233人
公安局北京晨报讯(记者 何欣)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总队长刘涛昨晚表示,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将会有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内,原有的暂住证依然有效。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是代表委员们关心的话题。针对居住证制度实施后现有暂住证的效力问题,刘涛表示,目前居住证管理办法正在走立法程序,待正式实施后,居住证和原有的暂住证之间会有约半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内原有暂住证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