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司法局促“群众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
来源: 时间:2017-04-26 17:19:24 浏览量:1049人
瑞安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按照涵盖最广、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佳的目标要求,全面梳理,简化流程、搭建平台,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努力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一、主动加压,全面梳理,实现服务事项“全覆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最多跑一次”工作作为该局今年的重点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及时部署“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由政治处牵头负责对接事项梳理,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网络保障、信息公开等事项,各业务科室(中心)结合各自职能梳理事项、设计外部流程图、最少跑的次数等工作,确保“最多跑一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梳理事项清单。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分析和梳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已经有条件达到或通过优化流程设计可以达到的优先列入目录清单,截至目前,该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20项,内容涵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公证员执业审批受理审核、法律援助审批等多个方面。另外,该局自我加压,额外梳理部分公证业务,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来办。三是主动公开流程。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将各事项的基本信息、办事流程、最少次数、申报材料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及时更新推送。通过政务网站、微信等多个媒介,公布该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同时,根据各事项的新办事流程重新编制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材料清单和监督电话等投放至各办事窗口。
二、主动服务,优化措施,实现服务事项“最优办”。一是加强简约办。简化审批环节,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等19项行政权力事项由“承诺件”转成“即办件”,在窗口受理审核后即出告知;法律援助审批事项,将受理、初审权下放至基层工作站,一季度基层工作站已受理91件法律援助案件;推广法援APP, 当事人可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并自主选择办案律师。深化“法律援助户”工作,法律援助户及户内成员均可持证申请法律援助,无需相关证明,目前该市已确定法律援助户550户;该市公证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部分公证业务经当事人申请,可当场出证,同时在公证窗口设立快递送达的提示可供办事人选择,避免“再跑一次”。二是加强上门办。该市公证处开通预约上门服务,对搬迁安置抽签,“大拆大整”中现场财务清点、农村集资房分配抽签等公证,提供上门服务。此外,对残疾人、生病卧床或行走不便的人员也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办证服务。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讨薪案件,提供上门服务。农村法律顾问律师,在深入村居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可“先援助、后审批”,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三是加强集中办。该局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与市编办等8个单位联合在审批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派业务骨干到窗口轮岗一个月,负责解答、受理19项行政权力事项。在该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设立公证受理窗口,根据当事人需要,可一次性在中心办理委托公证、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完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窗口设置,集公证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行政审批为一体,办事者可集中办全司法行政所有事,真正实现“一窗受理”“前店后厂”办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主动出力,搭建平台,实现服务事项“就近办”。一是加强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断巩固司法所和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公证联络站、基层法律援助站等服务载体,不断完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案件受理、分流、协调、督办等环节上实现上下渠道畅通、网络对接共享、层层人员到位的服务新格局。特别是法律援助站点建设,除15个镇(街道)外,还在看守所、法院、仲裁院、妇联、工会、老龄委、部队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特别在看守所、法院、仲裁院专门派律师实行轮班。法律援助审批的初审、受理权限下放,办事群众可就地就近办,实现变“长跑”为“短跑”。二是加强线上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瑞安市司法局网站、瑞安公证网等平台建设,将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在各平台进行一次性告知;安排专职律师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确保工作时间正常接听,详细解答各类咨询,下班和休息时间延时语音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通过网上申请、受理、审批、指派等,实现申请与受理同步,审批与指派同步。该市公证处在“公证云”APP电子数据保管平台的基础上,开通“浙江省瑞安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升级公证门户网站功能,推行在线申办公证业务,进一步健全网上便民服务平台。目前该市公证处网上便民服务平台集合在线申办、在线预约、在线咨询、材料上传、在线付费等多种功能,实现变“线下跑”为“线上跑”。
来源:瑞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