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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警徽 胸怀百姓 写在王进文退休之际

来源: 时间:2015-03-19 15:50:50 浏览量:1542

2012年,被授予“全省公安系统我最喜爱的社区(驻村)民警”荣誉称号,“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关键字: 警徽制作  国徽制作

 
王进文式社区民警合影
 
 
评选出的王进文式社区民警
 
 
引发现场的强烈共鸣
 
 
最后一次以民警的身份为群众送元宵
 
 
  3月5日,雷锋纪念日,传统元宵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等多种荣誉的王进文在这一天脱下警服,光荣退休。
  记者曾经采访过王进文,也曾和受过王进文帮助过的老百姓聊天,最基本的印象就是,他是好人。
  下马塘,王进文的根深深地扎在那里,25年的警察生涯,积淀一个普通民警对职业、信仰、百姓的深爱。有人说他是一块砖为战友铺路搭桥,有人说他是一把伞为群众遮风挡雨,有人说他是一头牛为百姓鞠躬尽瘁,有人说他是一粒种子把和谐撒满山村。六十年风雨路,二十五年爱民情,他的伟大是无形的,是植入百姓心中的。
  王进文退休了,舍不得他的是老百姓,叫一声“儿子”,给一个拥抱,老百姓表达情感就这么淳朴。而记者捕捉到一个细节——本溪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杨建军看到这一幕时,流下了滚滚热泪……
  “在王进文同志身上,我们聆听到了一名公安民警对党旗警徽的铮铮誓言,感受到了一名公安民警对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领略到了一名公安民警对公安事业的执著追求。”杨建军这番话,发自肺腑。
  王进文从警25年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无论他取得了怎样的荣誉他始终以一颗平常心对待。25年如一日,他为民排忧,心系百姓,为民救急。谁家有事不打110就找王进文。本溪市公安机关专门举行仪式,欢送这位公安老兵。被王进文帮衬过的人来到了现场,知道王进文要退休了,他们舍不得这个为人民服务的好民警,舍不得这个人民的好儿子,纷纷流下了不舍的泪水。这正应了那句话,你离百姓有多近,百姓对你的感情就有多深;你为百姓办的事有多实,你在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这就是王进文同志在下马塘地区的影响,也是他从警25年来的最好回报。
  平凡孕育伟大,简单彰显崇高。把每一件平凡的事情做好,就不平凡;把每一项简单的事情办好,就不简单。王进文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头顶警徽,胸怀百姓,脚踩本溪大地,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和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是他用执著和坚守履行人民警察的庄严承诺,成就平凡中的伟大。
  王进文的事迹数不胜数,而他的故事就像一首歌中唱到的那样,“警察的故事里有无数个你,昨天迎风今天赴雨,无私忘我淡泊名利,哪里需要哪里就能找到你,牵挂的不是家人,惦记的是赵钱孙李。”记者以为,一个人做什么工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立足本职岗位,像王进文那样,传承雷锋精神,践行党的宗旨,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一流业绩。
 
  他(她)们眼中的王进文
 
  刘淑珍,(下马塘村民):王进文就是我们的家里人,经常帮助我们掏粪、糊墙、趟地,什么活他都干,见着谁都帮帮。像王进文这样的公安民警还能这样,俺们心里都服!
  王本信,(下马塘村民):王进文跟我们打交道,有好几十年了。他做的事,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是当代的活雷锋,我们亲眼见着的活雷锋。
  李云婷,(下马塘派出所社区女民警,市人大代表,省“三八”红旗手):老王处处发挥一名老党员、老警察的“传、帮、带”作用,用实际行动带动了身边的年轻民警。师从老王后,我努力继承和发扬老王的为民精神和情怀,成立了“帮帮团”,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收获了群众的信任和爱戴。
  蒋福辉,(本溪市公安局双选双派干部,获得全市最美警察荣誉称号):哪里有困难,他就出现在哪里。他手把手地教我怎样做好群众工作、怎样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我受益匪浅。
  张昕,(南芬区副区长、公安局长):王进文从警25年来,无论在所里领导岗位,还是在普通民警岗位,以对党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赢得了辖区百姓的信任和爱戴。这种精神需要我们继续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王进文的光荣册
 
  2006年,被授予“市级人民满意民警”荣誉称号,本溪市十大公德人物暨2006年“文明市民”荣誉称号,本溪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7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优秀社区民警”荣誉称号,被市公安局授予“优秀警务室民警”荣誉称号,被市公安局评为“勤政廉政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
  2008年,荣记个人“二等功”;被中央政法委评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2009年,荣记辽宁省公务员“一等功”;被授予“全国优秀驻村民警”荣誉称号。
  2010年,被授予“本溪公安二十佳爱民警察”荣誉称号。
  2011年,荣立个人二等功,被授予“本溪市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授予辽宁省“马天民式”好民警荣誉称号,被授予本溪市“扎根山区服务群众的好警察”荣誉称号。
  2012年,被授予“全省公安系统我最喜爱的社区(驻村)民警”荣誉称号,“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全省政法机关“雷锋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即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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