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长春支队 法律援助温暖兵心
来源: 时间:2015-06-27 15:44:31 浏览量:1452人
法制日报讯 通讯员金三川 韩小飞 冯志坚 “我爸的工伤医疗款拿到了,咱们的法律援助还真管用!”6月9日,武警吉林总队长春支队二中队代理排长小余刚接完家里打来的电话,马上就把这个喜讯告诉了中队战友。今年以来,武警长春支队的“法律援助小组”已经为官兵解决涉法纠纷6起,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被官兵亲切地称为“咱自己的律师团”。
小余的父亲在一家企业打工,施工时从3米多高的梯子上摔下,单位拒绝为其支付8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小余知道家里的情况后立即拨通支队法律援助热线。法律援助小组的同志立即奔赴小余家乡调查,了解到其父亲单位以没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法律援助小组同志指出,小余父亲虽然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他到单位上班就已经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通过支队法律援助小组不懈的努力,小余父亲单位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一次性支付全部医疗费用8万元。
4月下旬,德惠中队下士小刘的父亲被公司无缘无故辞退。支队政委曹经纬得知此事后,马上安排支队法律援助小组的同志了解详细情况。原来,小刘父亲在其单位已经干了十多年,今年3月份他的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也想留住这位老职员,双方续签了合同。过了一个月,小刘父亲无意间发现,本应是长期合同,却变成1年期合同。小刘父亲找到单位人事经理理论,对方不仅不答应改签,还说小刘父亲不服从单位安排,把他开除了。支队法律援助小组积极为小刘父亲出谋划策,与其单位领导进行多次交涉,最后决定通过仲裁机构解决问题。最后,小刘父亲不仅可以继续原来的工作,还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小刘父亲感激地说:“感谢部队给我们家这么大的帮助,以后的生活终于有着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