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遭遇窃贼怎么办?公安支招:尽量“智取”避免正面冲突
来源: 时间:2015-10-13 16:52:24 浏览量:1344人
从6月20日起,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专项行动。10月12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获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苏警方迅速掀起新一轮凌厉打击攻势,全省发生的杀人、绑架、放火、投毒、涉枪等严重案件全部取得突破,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99.7%。特别是针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暴力抗法案件,江苏警方快侦快办,已有19人被依法逮捕。
载着尸体接送老婆
今年1月19日,江苏省金湖县一处光缆井内发现一具女尸,经过现场勘查,警方判定有人杀人抛尸。江苏省公安厅组织淮安市公安局和金湖县公安局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过213天奋战,杀人真凶刘某被抓获归案。令人唏嘘的是,死者为刘某情人,因为债务纠纷导致刘某痛下杀手。为了逃避追查,刘某曾驾车行驶上千公里寻找抛尸地点,最终选中了距离案发现场400多公里的金湖。
光缆井里惊现女尸
1月19日下午,几名工人来到金湖县戴楼镇331省道西侧500米处的一个光缆井前准备施工。打开井盖,几名工人被吓了一跳,井底居然有一具女性尸体。
接到报案后,金湖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发现尸体的光缆井深1.63米,约90厘米见方。经过法医鉴定,被害女子死亡时间在1月19日前一个月左右。
全警签下“军令状”
“我们不仅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反复勘查,而且在进行大排查时,将全县辖区划分成了若干个网格责任区,每个负责该网格的民警都签下‘军令状’,保证严格排查。”金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维稳办副主任杨信介绍,此举是为了防止漏掉任何一个线索。
在江苏省公安厅指导下,排查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淮安市及金湖周边县市。在此期间,法医从死者身上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一枚带有某大型企业LOGO的标贴。该企业在淮安市有生产工厂,经过询问,该企业表示,此类标贴为该企业内部包装用品,只有工厂内部人员才能接触到。那就意味着死者很可能就是这家企业的员工或者曾是该企业员工。
这条重要线索看似缩小了排查范围,但真正和该企业接洽后,办案民警发现并不是这样。“这是一家大型企业,在全国多个地方设有工厂,仅江苏省内就有5个厂,员工上万人。”杨信说,而由于企业人员流动频繁,算上此案的时间跨度,要排查的人员达数万人。
排查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但调查了该企业位于江苏工厂的所有员工,并没有发现死者的信息或嫌疑人的信息。7月3日,警方通过刑事技术,发现一名38岁刘姓男子,系安徽淮南人,曾在上述企业的安徽工厂工作。这一线索让专案组十分兴奋,刘某很可能就是杀害死者的凶手。那么此时的刘某在哪里呢?办案民警发现,刘某今年6月曾在河南郑州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处理,此后又流窜到安徽蚌埠再次作案,此时其已被蚌埠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专案组随即赶赴蚌埠,将刘某带回金湖审查。刘某交代了自己杀人抛尸的全过程。
行驶1000多公里去抛尸
死者姓朱,是刘某在安徽那家企业工厂内的同事,也是他的情人。刘某好赌,没钱后便以投资为名向朱某借了2.5万元。他本想用这些钱翻本,但很快全部输在了赌桌上。朱某多次向刘某追讨这笔钱,但刘某哪有钱还。
到了2014年12月份,朱某要钱要得越来越急,经常和刘某大吵大闹,于是刘某便有了除掉朱某的心思。去年12月20日,刘某将朱某骗上了自己的车,谎称带她去兜风。当车子行驶到一个偏僻处时,他用早就准备好的绳子将朱某勒死,然后藏于车后备箱内。
之后,他开着车像往常一样去接妻子下班。妻子发现后备箱上的备胎时,刘某则用备胎坏了,要拿去修为由搪塞过去。
尸体在车上摆了两天后,刘某决定找个地方抛尸。他找了个借口称要回淮南老家,跟厂里请了假,然后开着车带着尸体四处寻找抛尸地点。刘某从安庆出发一直北上,转悠到河南驻马店,依然没有找到理想的抛尸地点,只得又折而南下。当行驶过洪泽湖时,他曾想把尸体扔到洪泽湖中,但从高速上下来后,因为不认识路,误打误撞到了金湖境内。
此时已经是2014年12月23日凌晨4点左右,仍在为何处抛尸而烦恼的刘某看到了路边的光缆井。曾从事过通信业务的刘某深知,此类井道如果不是出了故障,一般很少有人打开。于是,他便将尸体扔到了井道中。目前,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依法逮捕。
通讯员苏宫新 记者钱鸣
“秋风”行动40天抓获1012人
今年8月底以来,南京警方部署开展了“秋风”行动。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以打击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盗窃车内财物为重点,通过不断强化破案攻坚、合成侦查、巡逻防范,40天内先后摧毁各类侵财性违法犯罪团伙12个,破获各类侵财性案件2603起,抓获侵财性违法犯罪嫌疑人1012名。
行动开展期间,记者深入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高淳分局等办案一线,随警作战,目击了全市公安机关“秋风”行动。
“双面人”14年作案200起
白天,胡某是吃苦耐劳的农民,帮人挖树打零工,一到夜晚,则成了贼,目标直指无人居住的“空关房”。今年9月3日夜晚,53岁的胡某再次“出手”,撬窗入室,潜入高淳区固城镇双全村赵某家,偷了几百元现金和鸡鸭2只。9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成功侦破此案,抓获14年间作案200余起的犯罪嫌疑人胡某。
由于当前农村有不少青壮年外出务工,或者在城里租房陪子女读书,农村的房子常常成为“空关房”,数月无人问津。这样的房子在胡某眼里,却成了“发财”的好地方。
2002年开始,胡某先是选择在高淳、溧水交界处作案,逐渐向南京周边安徽省宣城延伸。手法也多种多样,撬锁、翻窗,随机而为。事先并不踩点,而是凭经验随机选择无人看管的房子,每到一处,不管是现金还是首饰、家养的鸡鸭,都是他的目标,甚至水果、孩子喝的儿童乳制品,他也从来不挑剔,从容吃掉喝掉后才离开。
9月16日上午,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获知该男子是溧水区晶桥镇的胡某,随后着手组织实施抓捕。16日晚8时许,民警在胡某家中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作案用摩托车一辆。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与窃贼“狭路相逢”怎么办
在遇到入室盗窃等案件后,市民事后一般都会有些后怕:要是在家正好堵上了小偷怎么办?小偷进屋了不光拿东西还要侵犯我的人身安全该怎么办?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副局长管建平表示,遭遇入室盗窃等案件市民应沉着应对,千万不可一时冲动,尽量“智取”,避免让盗窃分子走上极端,产生明抢的恶念,将盗窃演变为抢劫,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在侦破“空关房”系列盗窃案时,南京市高淳区一名独居的七旬老太太因机智应对,从而“吓退”了犯罪嫌疑人胡某。当晚,胡某正翻墙入室准备实施盗窃时,独自在家的老太太听到了动静。意识到进了贼,老太太故意大声喊道,“老头子,有人在敲门,你快去开门!”从而惊退了胡某。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来福表示,夜晚如果遇到入室盗窃等案件,在不明情况下,可以先关上卧室房门,首先确保自身安全,避免引发人身伤害。同时,市民可以采取咳嗽几声、故意大声说话等方式,吓跑窃贼。如果家中无人时遭遇盗窃,发现后应立即报警,一定不要翻动现场。如果遭遇入室抢劫,受害人应避免和歹徒正面冲突,以确保人身安全。同时,邻里之间应互相照应,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一定要多加小心,必要时进行询问或拨打110报警。
通讯员宁公宣记者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