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2项公安便民举措服务经济发展
来源: 时间:2015-08-07 18:33:43 浏览量:1440人
12项公安便民举措服务经济发展
有条件的地区出入境证件24小时随来随取、港澳旅游签注随来随办
在去年出台4大类25项服务措施的基础上,辽宁省公安厅再次推出包括进一步简化企业消防审批环节等在内的12项服务经济发展举措。
8月6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了解到,12项举措立足于省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这个中心任务,事关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在打击犯罪方面,建立健全警银合作机制,严厉打击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类经济犯罪;建立打击经济犯罪社会联动治理机制,及时向企业提供法制咨询、信用征询,以及经济犯罪、管理漏洞和安全风险预警通报。
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进一步简化企业消防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维保检测三级临时资质(灭火器维修单位)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消防部门,提升消防行政审批效率;推行爆破作业单位异地考核上门服务;将特种行业中需要前置审批的旅馆业、典当业调整为后置审批;推行印章刻制备案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海关、检疫、边检、海事四家联检单位使用同一系统受理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货物申报手续,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申报,最大限度地简化出入境手续办理流程。
在便民利民方面,在辽宁省内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模式”,实现24小时出入境证件随来随取、港澳旅游签注随来随办;在交通管理上,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和集中办理业务服务、建立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和为物流企业城市配送车辆提供便捷通行服务。
新闻延伸
重点便民举措详解
警银合作严打金融犯罪
辽宁省公安厅与全省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总对总的资金查控平台,公安机关对金融机构在资金查控平台中发送的审查其系统内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和银行客户有无犯罪记录等需求指令,将予以快速审查、回复。
同时,公安机关将在资金查控平台中向金融机构发送查询、冻结相关涉案企业、个人银行账户的需求指令,金融机构将快速实现公安机关查询、冻结需求,切实做到风险防范与案件查处的高效无缝对接,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及时打击犯罪,挽回经济损失。
企业消防审批环节再度简化
省消防总队将采取行政许可一次性公布申报资料、报件要求一次性书面告知、辽宁消防网上公布办理程序及审批结果等措施,进一步方便社会单位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对于备案项目采取网上直接办理的形式,在辽宁消防网点击“网上便民119”或“消防办事直通车”均可直接进入“消防办事大厅”进行消防备案的录入及查询。对于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室内装修和用途变更的改建工程消防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轻微交通事故可自助处理
联合省保险协会和中保、平安、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共同开发APP事故当事人自助处理交通事故系统,截至2017年底实现当事人使用手机APP事故自助处理全省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功能。
届时,对发生符合快处快赔调解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采取强制性手段,迫使驾驶员在规定条件下采用交通事故快处手段,能提高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有效解决城市日益明显的拥堵问题。
摩托车“带牌销售”
为县(市)乡地区城镇人口及农民,特别是居住离县城较远地区和偏远山区的农民进一步简化摩托车注册登记程序,逐步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委托摩托车销售企业代办注册登记业务,实行摩托车售前集中查验、预先制作悬挂号牌、保险、税务一站式办理。县级公安交警部门利用“流动车管所”下乡,开办摩托车驾驶证申领专场考试,上门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等业务。(记者 赵建明 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