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公布10起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案件
来源: 时间:2016-04-07 12:11:30 浏览量:1068人
近来,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中被推搡、殴打、辱骂、刁难等不法侵害案件日渐增多,妨害民警执行公务以及暴力袭警行为时有发生。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获悉,截止到今年3月底,该局共查处涉及妨害、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案件10起,对14名涉案人员全部依法处理。
万柏林警方负责人表示,在今年查处的10起涉及妨害、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案件中,执行逮捕9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1人。通过对这10起妨害执行公务案件的依法侦办,警方有效震慑了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违法犯罪人员,维护了10余名因执法受伤民警的合法权益。同时,警方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抗法行为,坚决支持和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对任何试图阻碍或者暴力妨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10起案件通报
1、2016年1月1日23时40分许,万柏林分局小井峪派出所民警在万柏林区西华苑小区四期西门处理一起打架斗殴警情时,遭到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28岁,吕梁市文水县人)的无理阻挠。在民警依法告知的情况下,郭某某仍借着酒劲,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疯狂地将依法处置的一名民警打倒在地。在民警将其控制带上警车时,郭某某又将一名辅警的右手食指咬伤。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于2016年1月1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2016年1月2日23时许,在长风西街丽华大酒店一侧,万柏林分局长风派出所民警处理一起出租车司机与乘客之间发生的纠纷警情时,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7岁,运城万荣县人)因对民警依法处理警情的结果不满,继而恼羞成怒,对民警进行殴打。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6年1月1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2016年1月6日21时许,万柏林分局和平南路责任区刑警队在大王路南内环街口将妨害执行公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女,39岁,太原市人)抓获。经查,李某某于当晚在大王路南内环街口北100米处,对在此进行酒驾检查的万柏林交警一大队民警进行辱骂和殴打,拒不配合现场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16年1月21日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2016年2月27日16时许,千峰派出所民警前往西矿街公园路口处置一起醉酒男子寻衅滋事警情时,在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7岁,太原市人)传唤到千峰派出所一层醒酒室内进行治安纠纷调解时,张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殴打民警。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2016年3月11日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2016年3月17日,长风派出所民警根据太原市公安局预警平台指令,在万柏林区南屯村昆鹏网吧内将两名前科预警人员任某(男,29岁,长治市平顺县人)、任某(男,24岁,长治市平顺县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例行检查时,二人拒不配合,并且伙同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任某(男,24岁,长治市平顺县人)、原某某(男,24岁,长治市平顺县人)对民警进行殴打,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现上述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6、2016年3月13日21时40分许,太原市交警支队万柏林一大队民警在南内环西街与大王路十字路口向北50米处设卡查处酒驾时,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男,21岁,吕梁临县人)驾驶一辆白色大众汽车,拒不配合现场交警例行检查,强行冲卡并造成三辆汽车不同程度损伤,妨害交警执行公务。犯罪嫌疑人杜某某于2016年3月28日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7、2016年3月12日15时10分许,和平南路派出所民警在千峰南路18号KTV附近处置一起酒后滋事案件,民警对醉酒男子刘某某口头传唤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男,49岁,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拒不配合执法,辱骂并推打民警,将民警的警服撕破,造成民警右手食指受伤。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16年3月24日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8、2016年3月9日凌晨1时许,千峰派出所民警前往汉庭酒店太原理工大店处置一起醉酒男子故意毁坏财物警情时,在依法将故意损毁财物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山西怀仁县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了解案情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拒不配合民警审讯,并辱骂、殴打民警,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16年3月22日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9、2016年3月3日上午9时许,万柏林分局执勤民警在迎西收费站开展全国 “两会”安保设卡查控工作中,在对途经一辆本田牌CRV型车辆进行依法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王某某(女,47岁,五台县人)拒不配合民警检查,不但辱骂现场执勤民警和辅警,干扰民警正常执法,而且在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劝止和警告时,其仍继续采取辱骂、推搡等过激行为,用手将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干扰现场拍摄取证工作,甚至动手殴打辅警致其右手出血。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16年3月1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交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作者:辛戈 王佳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