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实施321项目推进司法行政改革
来源: 时间:2017-08-15 16:08:17 浏览量:2183人
一是深化三项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任务,实施“入矫登记提示单”制度。由法院判决后当庭转交社区服刑人员,疏通判决入矫直通道。公检法司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点验暂行办法》,明确每年集中或重点点验活动不少于4次。全面设立“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专用监管平台,为292名社区服刑人员配备了GPS定位手机,对70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腕带监控,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
二是创新两项社会治理。创新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与市中级人民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实施意见》,畅通律师调查取证、反馈诉求的渠道。积极筹备第二届“检律抗辩大赛”增进检察官与律师的交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正常的沟通渠道。创新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探索推行法律援助第三方评估。委托社会律师、高校法学专家等组成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发布评估报告;结合第三方评估落实系统内案件评查、旁听庭审、案件回访等质量检查措施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
三是大力启动一项工程。实施启动全市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提升工程活动,深入调研制定了《宣城市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6月29-30日,在郎溪县召开全市司法所规范提升工程部署会, 7月上中旬,市局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指导。目前,全市88个司法所均副科级建制,工作人员共有283人(政法专项编、地方行政编、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协管员),专职副科级所长75人,全市65个司法所按照《安徽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完成建设任务, 占司法所总数的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