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昨任命25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徽下宣誓就职
来源: 时间:2014-11-03 09:47:00 浏览量:1615人
沈阳2003年起建立就职宣誓制度
誓词中包含“依法行政”
本报讯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常旭)新任命的25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手中接过任命书,并在国徽下郑重宣誓。
昨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会议还通过了25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单。任命张宇声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董楠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王守英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郭骁勇、刘宇、杨维、李鹤立、白天、梁立栋、陈琢、郎杰、张伟、彭峰、王娇、王文才、潘阳、刘永刚、孟祥仁、李龙、潘峰、孟弢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梅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那灵坤、秦颖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浩鹏为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许传钊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刘祥耀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朱少飞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胡宪光的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为新任命的审判员、检察员颁发任命书。
由领誓人领誓,三位新任命的审判员在国徽下郑重宣誓;随后,22位新任命的检察员也郑重宣誓。现场气氛庄严肃穆。
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实际上,从2003年起,沈阳市就已经建立了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制度。
在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就职宣誓的决定》,规定沈阳市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实行就职宣誓,此举旨在对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法制教育,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003年10月31日,在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新任命的13位法官是第一批就职宣誓的法官。
同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沈阳市广播电视局局长的何克新、沈阳市旅游局局长的柳秀芝、沈阳市体育局局长的李荣玺等3名市管行政干部也进行了就职宣誓,他们是第二批进行就职宣誓的新任命的市管行政干部。
根据2009年通过的《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规定,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沈阳市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任命书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签署,任命后必须进行就职宣誓。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常旭
沈阳市依法任命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须宣誓
沈两级法院尚未开始立案登记
据了解,目前沈阳两级法院仍是立案审查制度,尚未开始立案登记。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6月发布的民事立案审查标准显示,审查包括对原告资格、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民事诉讼的范围及对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五方面的审查。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汤洋
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
《沈阳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沈阳市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出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
本报讯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常旭)昨日,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沈阳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据悉,沈阳市政府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出台《沈阳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沈阳市政府工作机构由45个调整到40个。今年沈阳第三轮放权启动,取消下放行政权限424项。去年,沈阳市政府所发布的政府规章备案率达到100%,无一件被质询或撤销。
目前,沈阳全市共有行政执法机构981个,行政执法人员24871人。去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507件。2013年沈阳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共190件,占应诉案件总数的22.6%。
沈阳市政府除了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外,还将不断加快法治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建设步伐。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提升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不断创新立法方式,增加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创新执法方式,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体制机构,将解决行政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政府将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建立完善,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或旁听制度,政府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培训和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越权行政等问题仍存在,沈阳市政府应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在昨日的沈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听取审议了《沈阳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后说,总体上看,沈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权力运行不断规范,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逐步转变,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为沈阳市建设法治政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有的委员在审议中提到,近年来沈阳市“民告官”案件在增多,行政案件收案数和败诉率逐年上升。这些案件大都是反映一些行政机关,特别是县区政府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越权行政等问题,这都说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意识还有很大缺失。
赵长义强调,沈阳市政府在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尤其是要对各部门执法权进行梳理,着力解决好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提高政府公信力。要继续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把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许可权、收费权、决策权逐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力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要高度重视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政府应加快建立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明年6月底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