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警务改革:公安职业精神之花耀警徽
来源: 时间:2014-09-23 11:02:21 浏览量:1541人
3年来,市公安局坚持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铸造“忠诚、智勇、卓越、奉献”的牡丹江公安职业精神,实现职业精神建设和业务工作“双赢”,为牡丹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使雪城公安成为全省公安系统一面闪光的旗帜。
牢记使命忠诚践行承诺
“忠诚”是人民警察政治立场和政治本色的具体体现,是一种自始至终的责任。
2013年的那个夏季,黑龙江流域爆发特大洪水,牡丹江武警支队千里驰援,与兄弟地市共克时艰。与此同时,面对牡丹江多地发生的强降雨,市公安局各分管领导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挥,严密防范,取得了抗洪抢险工作的全面胜利。时年入冬,暴风雪袭击牡丹江,市公安交警支队全警上路,市公安局各单位部门民警包片清雪,保证灾害天气社会大局稳定。
“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就是对当代警察职业精神的要求。近年来,市公安局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培育职业精神作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党的宗旨教育、“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大力树立宣传身边英雄模范人物、先进典型等活动,打牢公安机关各级班子“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如今,“忠诚”已成为牡丹江公安民警在“危难之时显身手”的工作信念和职业价值标准。对于广大民众而言,越是有危险,就越有对民警的需求;对于民警来说,越是有危险,越是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履职尽责塑造智勇形象
“智勇”是广大公安民警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保证。
2013年,林口爆炸杀人案、新华“9.2”特大抢劫杀人纵火案和长安“12.14”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案震动雪城,面对犯罪分子的疯狂挑衅,牡丹江公安机关全警大协作,迅速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分子,再一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展现了正义的力量。
警务改革以来,市公安局以职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其间,市公安局严把民警执法资格关,提升广大民警业务能力与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全局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凡未通过执法资格的民警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全市公安民警全部参加了省公安厅组织的2012年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几年来,面对信息化、动态化的社情警情,市公安局在加强理想信念、道德培育和法治建设的同时,着眼能力提升,实施强警工程,基本满足了履职尽责需要,保持了牡丹江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
勇于担当抒发奉献情怀
“卓越”是公安民警的价值追求,“奉献”是公安民警追求“卓越”的支撑。
警徽连民心,警徽连发展,奉献就是文明。近年来,市公安局在“惠民”上下功夫,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组织各级公安机关走访机关、企事业单位501家,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7件,向社区和基层群众汇报工作近百次,印发法律宣传单上万件。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积极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上门服务,户政和出入境部门还主动到牡丹江籍打工人员集中的深圳、上海等地办理业务,赢得社会各界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的一致好评。此外,市公安局构建的全时空、全覆盖、立体式、动态化巡防新格局,大幅提升“见警率”和安全感,获得了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市公安局正将“忠诚、智勇、卓越、奉献”的牡丹江公安职业精神根植于每一位民警的心中,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敢打硬仗、风清气正的公安队伍而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