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
来源: 时间:2014-10-21 09:21:27 浏览量:1862人
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 为统一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 制作和设置工作,制定本规范。 一、标识的种类和颜色 (一)“标识”分为门楣竖式标牌、门楣横式标识、指路标牌 和门口灯箱标识4种。 (二)“标识”颜色为警蓝色和白色相间(色标见下图)。 PANTONE 2745C 纯白色 二、标识的设置原则 (一)公安交警大队(含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交警中队和 车辆管理所必须设置“标识”。 (二)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公安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或者集 中办公的城市交警中队,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标识”。 1 三、门楣竖式标牌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 样 (一)门楣竖式标牌高为2000mm,宽为350mm。门厅较高 的,可根据门厅高度同比例放大。 (二) 门楣竖式标牌为蓝底白字, 由中文和英文两部分组成。 上部为中文, 内容为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名称, 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内容是“××市(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大)队” , 第二部分内容是“××大(中)队/车辆管理所”,中文字体为文鼎 CS大黑,简体;下部为英文“TRAFFIC POLICE STATION”或 “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 , 字 体 为 ARIAL BLACK。在少数民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三)门楣竖式标牌材质可以选用木材、型材或其他材料。 (四) 门楣竖式标牌应设置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建筑 物入口处右侧的醒目位置。 (五)门楣竖式标牌的样式和尺寸见图 A-1、图 A-2, 效果 图见图 A-3。 四、门楣横式标识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 样 (一) 门楣横式标识的高度应与主体建筑物门楣实际高度相 匹配。 (二)门楣横式标识为蓝底白字,由中文、警徽和英文三部 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排列。左侧为中文“交通警察”,字体为文 鼎CS大黑,简体;中间为彩色警徽,式样和颜色应满足公共安 2 全行业标准《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GA244)的要求;右侧 为英文“TRAFFIC POLICE”,字体为ARIAL BLACK。在少数 民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三)门楣横式标识底色和文字可以选用外墙涂料、贴膜、 喷绘或其他材料。警徽可以选用金属、亚克力、反光膜、喷绘或 其他材料。 (四) 门楣横式标识应喷涂或粘贴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 所主体建筑物入口处居中醒目位置。 (五) 门楣横式标识的样式和尺寸见图A-4, 效果图见图A-5。 五、指路标牌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样 (一)指路标牌长为 2000mm,宽为 3000mm。 (二)指路标牌为蓝底白字,由中文、英文、电话号码(含 区号)和距离标注三部分组成,内容横向排列。上部为中文,内 容为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名称,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内容 是“××市(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大)队”,第二部分内容 是“××大(中)队/车辆管理所”,字体为文鼎 CS 大黑,简体;中 部 为 英 文 “TRAFFIC POLICE STATION” 或 “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 字体为 ARIAL BLACK。 在少数民 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下部为电话号码和距离标 注,字体为 ARIAL BLACK。 (三)指路标牌基材是原色铝合金板,面材是蓝色和白色反 光膜。反光膜应符合国家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GB/T18833)的要求,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 3 路的指路标牌应采用一至三级反光膜; 二级或三级公路及一般城 市道路的指路标牌应采用四级以上反光膜; 四级公路和流量小的 其他道路可使用四级或五级反光膜。 (四) 指路标牌设置在车辆、 行人行进方向, 距公安交警队、 车辆管理所200至500米易于发现的地点, 一般设置在车行道右侧 的人行道、路肩,中央分隔带上。指路标牌安装于悬臂上,应符 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相关要求。 一般道路,指路标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净空高度应大于4500mm; 高速公路,标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净空高度应大于5000mm。 (五)指路标牌的式样和尺寸见图 B-1、图 B-2, 效果图见 图 B-3。 六、门口灯箱标识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 样 (一) 门口灯箱标识高为965mm, 宽为605mm, 厚为170mm。 (二) 门口灯箱标识上部为白底彩色警徽, 下部是蓝底白字。 中文是“交警大(中)队”或“车辆管理所”,字体为文鼎CS大黑, 简 体 ; 英 文 是 “TRAFFIC POLICE STATION” 或 “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字体为ARIAL BLACK。警徽和蓝 色图文在箱体内侧印制, 警徽的式样和颜色应符合公共安全行业 标准《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 》(GA244)的要求。 (三)门口灯箱标识的边框部分采用铝合金,主龙骨立柱采 用型材,内设3只20W电感式日光灯管,发光功率不小于60W。 4 (四)门口灯箱标识的设置应醒目,可悬挂在公安交警队或 车辆管理所门口建筑物上, 也可设置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 入口的道路一侧,灯箱的上边缘距离地面不小于2350mm。 (五)门口灯箱标识的式样和尺寸见图C-1、图C-2,效果图 见图C-3。 七、安装要求 (一)“标识”安装要牢固,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脱落、 不倾倒。 (二)使用门口灯箱标识的单位,应保证在灯箱开启后通电 发光。 (三)“标识”所使用的文字要规范,不出现繁体字和错别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