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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安厅通报十起黑恶犯罪典型案件

来源: 时间:2015-07-17 17:20:28 浏览量:1514

运城盐湖区公安机关通过前期摸排,梳理举报线索和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以冉某某、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破获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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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常健)7月16日,山西省公安厅向社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全省形成和保持“打黑除恶高压态势”,通过精心组织、深入摸排、专案侦办、强化督查等措施,又打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8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50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79起,有力打击了社会黑恶势力为害一方的犯罪行为,净化了全省社会治安环境。同时,省公安厅还通报了其中十起黑恶犯罪典型案件。

  据介绍,2015年以来,山西省各级公安机关抓住重点案件不放松,迎难而上,成功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黑恶犯罪首要和骨干分子,破获一批大要案件,保持了强大的斗争声势。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注意把握在当前形势下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力打击暴力讨债、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加强了对在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涉毒犯罪过程中,发现和摸排到的涉黑涉恶线索的侦办,在打早、打小方面狠下功夫,各地相继打掉了一批恶势力团伙,侦破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

  山西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围绕“挖根打伞”目标,深挖细查,形成“打伞”工作合力,推动打黑除恶斗争深入发展;要抓住宣传发动不放松,在获取线索方面下功夫,并严抓打击重点和各类刑事犯罪。同时,强化依法办案,从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高度,将专项斗争与整体防控、动态管理与源头治理、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结合起来,不断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环境和土壤,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犯罪。

黑恶犯罪典型案件

  一、太原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过缜密侦查,果断出击,于2015年5月18日一举打掉以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人,破获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4起,缴获镐把等作案工具。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在与某实业集团合同到期后借故向该集团索要巨额赔偿,造成存在经济纠纷的假象,并以此为由拒不交还坞城南路某综合市场管理权,继续强行向市场内的200余家商户收取租金。对于拒绝缴纳租金的商户,李某某便指使李某女、李某华、李某才等人以及某劳务有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在市场内肆意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并以打砸、断电、堵门、焊门、殴打辱骂等暴力方式强行向商户收取租金,导致部分商户遭受巨大经济损失。2014年10月16日,李某某指使市场管理人员、电工等人对范某某的店铺采取堵门、断电、焊门等方式,迫使其缴纳租金8万元。2015年1月26日至2月3日期间,团伙成员李某女指使李某敏、覃某某等人对市场内任某某的店铺进行断电、堵门、焊门,并用汽车将其一台空调外挂机撞坏,强迫任某某缴纳了租金4万元。 2015年5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指使李某才、张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手持镐把将某实业集团悬挂在市场内的“坞城南路某综合市场”广告牌损毁。经太原市小店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广告牌被损毁部分价值人民币1.6万元。据统计,2014年10月以来,李某某非法收取商户租金达200多万元,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二、右玉县公安机关通过线索串并,成功打掉一个以夏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集团成员3人,破获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15起。

  经查,2015年2月以来,在右玉县新城镇北环公路连续发生多起持械抢劫案件,受害人均为外地大货车司机。犯罪嫌疑人驾驶摩托车将正在行驶的大货车逼停后,手持菜刀、劈斧恐吓司机并抢劫钱财,作案手段凶残,社会影响恶劣,属于典型的车匪路霸。2015年4月28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将伺机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夏某当场抓获。到案后,夏某交待了其同伙韩某、李某、张某交叉作案的犯罪事实。专案组随后于6月3日、20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韩某抓获。现查实,犯罪嫌疑人夏某伙同韩某、张某、刘某某、张某某(均为吸毒人员、无正当职业),长期纠集在一起吸食毒品,为筹措毒资,密谋作案,疯狂实施抢劫和抢夺,目前,夏某、韩某、刘某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张某某刑拘在逃正在组织抓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三、灵石县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成功打掉以段某某为首的以贩卖毒品为主要牟利手段,并在当地为非作歹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破获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14起。

  经查,2011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纠集王某某、蔡某等人,长年多次在灵石、霍州、孝义等地贩卖冰毒、麻古等毒品,获取大量不法利益。段某某等人不仅自己吸食毒品,为了牟取暴利,引诱容留他人吸毒,使多人不同程度地染上毒瘾,不能自拔,从而控制这些人成为该犯罪集团固定的毒品消费源。为了进一步控制垄断当地毒品市场,段某某派人从内蒙非法购买了双管猎枪一支,并多次持枪恐吓、威胁他人。2014年11月25日,因与他人发生普通的两车轻微刮蹭的交通事故,协商未果,段某某便挥舞棒棍大打出手,对受害人赵某进行反复殴打,造成其轻伤二级。段某某恶势力集团人员还到处寻衅滋事,多名人员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其团伙成员的为非作歹,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固定、完善证据,近期将对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四、晋中市公安机关经过一个月的侦查,通过异地用警等方式,成功打掉了裴某某贩毒恶势力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破获贩卖毒品,抢劫,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等各类刑事案件19起。3月14日,晋中市公安机关在运城河津市龙门收费站一举抓获了裴某某贩毒团伙主要成员邵某某,当场缴获冰毒1053.9克,麻古100粒,成功切断了一条从四川到我省的运毒通道。

  经查,2014年以来,裴某某纠集张某某、邵某某、杨某某、刘某某、闫某某等多人,多次从四川广元购买毒品运输至我省进行分销,数量大,时间长,获取了大量非法利益。裴某某还在其随身挎包内非法私藏枪支,随时准备抗拒公安机关的侦查、抓捕。该集团涉毒人员众多,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2014年8月15日,该犯罪集团成员张某某到霍州市开元街中镇广场一烧烤摊吃饭喝酒,因向摊主李某某夫妻要钱未果,便指使何某某、张某、荀某某等人对被害人摊位进行打砸。同时,犯罪集团另一成员张某某又指使何某某等人到东头第二个摊位强行收钱未果后,恼羞成怒,又将被害人摊位掀翻,并无故殴打过往路人,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目前,该犯罪集团8名骨干成员已被依法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五、榆社县公安机关主动摸排、长期侦查、多措并举,一举打掉了以常某某为首的暴力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集团成员4名,破获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7起。

  经查,2014年以来,常某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在榆社县境内对存在经济纠纷的当事人采取非法拘禁、恐吓、殴打等手段暴力逼债,以不法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当地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2014年7月,常某某借口受害人张某某与他人有经济纠纷,多次对张某某进行殴打,索要欠款,并强迫张某某写了一张5千元的欠条。 2015年5月16日,常某某以向被害人乔某索要债务为由,将其非法拘禁于左权县一宾馆内,直至次日乔某答应尽快卖房筹钱后,才将乔某放回。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六、临汾市公安机关经过艰难的调查,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大宁县城乡结合部的曹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破获非法占用农用土地、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刑事案件多起。

  经查,2004年以来,该犯罪集团以葛口村前村委会副主任曹某某为首,纠结马某某、廖某某等多人,以强占、骗取等方式,多次非法占用农用耕地30余亩盖建住宅楼宇并出售,从中获利1000余万元。该犯罪集团成员多次以修建下水管道、自来水管道为借口,采取堵门、威胁、辱骂等方式,强行向附近村民收取3000至5000元不等的各类费用,先后获利达10余万元。2013年9月,大宁县住建局副局长带领城乡规划监察执法大队10余名执法人员依法制止曹某某妹妹家违法建房行为时,曹某某组织其儿子、妹夫等30余人手执铁锹、棍棒等工具,对执法人员长时间进行辱骂、推搡,并威胁执法队员,致使执法人员被阻拦在施工现场之外,无法正常执行公务。目前,该犯罪集团所涉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七、隰县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以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集团骨干成员5人,破获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刑事案件4起。

  经查,2014年11月以来,嫌疑人刘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在隰县世纪花园、隰县西门附近非法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谋取暴利。2015年5月20日,在刘某某开设的赌场内,刘某某借口白某某等4人在游戏厅捕鱼机上“出老千”作弊,遂纠集嫌疑人董某某、刘某某等人对白某某等人乘坐的出租车进行拦截,在拦截过程中刘某某用一根镐把将出租车前挡风玻璃打碎,迫使受害人王某跳车逃跑。凌晨3时许,受害人汪某某和许某被刘某某等人带至某酒店,刘某某逼迫汪某某打电话叫其他人到酒店赔礼道歉,退还“赢利”。王某接到汪某某电话通知后,害怕该犯罪集团成员在酒店门口堵截,遂从酒店二楼跳窗逃走,致使腿部受伤,后又被该犯罪集团成员抓回。至凌晨5时,4名受害人先后被该犯罪集团成员抓回并被带到酒店506房间。刘某某等人非法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并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索要现金10万元。在索要未果后,刘某某等人用镐把、电棍、棒球棍对受害人进行间歇性殴打,致受害人不同程度受伤。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八、长子县公安机关历经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针对大货车司机抢劫的鹿某某、刘某、马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抢劫案件22起。

  经查,2015年4月份以来,长子县公安局连续接到多起大货车司机在该县宋村乡被抢的报警,受害人均反映是被一辆小轿车逼停后,由车上下来3人手持棒球棍、斧头等工具,将受害人的挡风或驾驶室玻璃砸碎,采取威胁逼迫手段实施抢劫。案件的连续发生,给该县宋村乡周边过往司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有的过往司机甚至绕道行驶。长子县公安局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并于6月5日在长治市马厂镇将涉嫌抢劫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查实,犯罪嫌疑人鹿某某、刘某、马某某等3人为了筹措毒资,经过事先预谋,选择深夜时段和偏僻路段,以大货车司机为目标,通过使用私装车载警报器喊话或驾驶车辆直接逼停受害人驾驶大货车等手段,持棒球棍、斧头等工具对司机实施抢劫。自2015年4月份以来,该集团流窜于长治市壶关县、长子县、潞城市、郊区、襄垣、平顺等地疯狂作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九、沁水县公安机关在前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成功打掉以张某某、崔某某为首的阻碍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集团犯罪嫌疑人17名,破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刑事案件4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系沁水县郑庄镇西大村村长,崔某某系该村村委书记。2011年以来,张某某、崔某某等人以谋取不法利益为目的,多次带领本村闲散村民到沁水县政府重点工程东大煤矿建设工地,通过采取堵门、堵路、殴打威胁等方式阻挠工程施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在当地影响恶劣。2011年2月的一天,张某某带领本村村民驾驶装载车、铁龙货车、农用车来到东大煤矿建设工地,强迫施工工人和机械停工,并殴打工人贾某,造成其肋骨骨折、胸腔积液,经鉴定为轻伤。2011年2月17日下午,张某某等人为承揽东大煤矿土方工程,又组织本村村民雇佣挖掘机在东大煤矿施工工地边由南向北挖掘了一条长101米、宽2至5米不等、深2米的壕沟,致使通往东大煤矿的施工车辆无法进出。最终,迫使东大煤矿施工方将垫路7千多方的土方工程高价出让给了西大村。2012年3月10日上午,张某某等人再次驾驶车辆来到东大煤矿施工单位中煤三十工程处工地,非法将运输水泥的货车堵住,施工方因急需用水泥注浆,被迫向西大村委缴纳了运费和误工费。2012年4月20日上午,张某某等人发现东大煤矿未经西大村委同意,私自用外地车辆运输水泥,便组织本村闲散村民驾驶车辆将通往东大煤矿建设工地的道路堵死,造成东大煤矿中煤三十工程处200名工人窝工及机械停滞,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十、运城盐湖区公安机关通过前期摸排,梳理举报线索和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以冉某某、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破获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4起。

  经查,2015年3月以来,嫌疑人冉某某、潘某某等人以非法敛财为目的,先后在盐湖区天鹅湾工地、黄河市场工地、兰之韵工地、芮城西建天茂城工地,使用威胁、殴打等手段,妨碍工地正常施工,并以赔偿来回路费及误工费等理由对施工方实施敲诈勒索,前后共敲诈3个工地,共计9万多元,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该犯罪集团被打掉后,还陆续交代出其在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济南市、日照市等地,使用同样方式实施多起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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